转让方可以在产权转让公告中提出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要求,公开发布保证金交纳的时点、具体金额、交纳方式、保证事项和处置方法。 产权交易保证金递交的时点一般为产权交易机构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 转让方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一般不超过转让标的挂牌价的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