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上海报业集团日前将其持有的上海人才市场报社有限公司11%的股权通过交易所挂牌,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正在交易过程中。 2、上海报业集团本次转让上海人才市场报社有限公司40%股权,是为了引进战略合作方。 3、标的公司原股东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上海报业集团全资子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 |
对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有无要求 |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1、本次评估土地使用权均为划拨工业用地,本次评估结果已经扣除了土地出让金。 2、截至评估基准日,洛川中路840号(E构空间)房屋整租给上海敝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租赁期截止于2025年1月31日;沪太路701号(新民大酒店)房屋副楼2、3、4-5层分别租赁给上海飞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继续教育进修学院和上海益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租赁期截止于2017年12月31日。 另外根据委托方要求,在本次经济行为完成后,沪太路701号(新民大酒店)房屋中将有7500.00平方米房屋租赁给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租赁期为10年,约定年租金为300.00万元。本次评估假设租赁的时间自2017年7月1日开始(2017年1月开始为半年的免租和装修期)。本次评估中,已经考虑了两项长期租约对房屋建筑物评估值造成的影响。 3、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有长期投资一项,为持有的广州金白蓝领人才就业园51%的股权,投资成本1,020,000.00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广州金白蓝领人才就业园成立于2000年03月29日,登记类型为股份合作制,上海人才市场报社有限公司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广州金白蓝领人才就业园承担责任。该公司已于2005年被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和分局吊销营业执照,尚未注销。经向企业了解,广州金白蓝领人才就业园已多年未经营,该股权投资无预计的收益或者潜在的负债产生。本次评估对该股权投资评估为0。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情况 |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 | 是 |
对转让标的企业持续发展方面有无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有无要求 | 是 |
与转让相关其他要求 | 1.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帐户。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9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若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逾期支付价款,则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千分之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7.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受让资格条件 |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信托或委托方式受让。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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