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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挂牌、举牌、交易合同审核须知》(沪产管办[2005]25号)

为进一步促进企业国有产权的有序流动,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加强交易行为合规合法的审核工作,我办在《产权交易审核须知(试行)》的基础上,制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挂牌、举牌、交易合同审核须知》。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挂牌、举牌、交易合同审核须知》由《产权交易相关资料审核汇总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申请挂牌提供相关资料一览表》、《申请举牌提供相关资料一览表》和《审核产权交易合同提供相关资料一览表》等组成,望联交所及各产权经纪机构认真遵照执行。对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以便不断完善。
    附件:
    一、《产权交易相关资料审核汇总表》
    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申请挂牌提供相关资料一览表》
    三、《申请举牌提供相关资料一览表》
    四、《审核产权交易合同提供相关资料一览表》
                                                                              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二十日